莱芜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
截至3月21日24时,我区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境外输入防控的通告》《关于实行发热患者“双测温两报告”管理的通告》等规定,自2020年3月1日以来,境外入济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小区)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情况;计划从境外入济人员,应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2天向所在村居(小区)报备;宾馆、酒店等应严格落实境外入济人员临时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村居(小区)、出租房主应主动按照规定将境外入济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疫情防控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所有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落实“双测温两报告”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要切实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所在单位的法律责任。
24小时疫情值班电话:8867066、8867800。
莱芜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