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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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日前,据市人社局消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提高,本次是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含家属工、五七工)16688人,人均增加月养老金10%。
本次调待执行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本次调待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且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如在2015年1—6月已去世且已办理减员的,待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出台后,将随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一并补发调整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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