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绿色交通助力市民低碳出行
从更新使用双能源汽车到选用低耗能低污染城乡公交,再到坚决淘汰黄标城市公交,沂水县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助力市民低碳出行,助推生态沂水建设。2011年以来,先后更新油气两用出租汽车378台,更新cng新能源城乡公交车120台。60台cng新能源和纯电动城市公交车也即将上岗,届时沂水将在公共交通出行领域全面实现绿色交通、低碳出行。
率先在全市更新使用油气两用出租车
早在2011年出租汽车运营期满之际,该县就提出把绿色交通作为出租汽车更新的首要条件,要求更新后的出租汽车必须为全新双燃料轿车,必须满足节能环保标准要求。截至当年9月份,全县378台出租汽车全部更新为排量在1.6l以下的油气两用车,在全市率先实现油气两用出租汽车的更新使用。油气两用车总体上节油率在8-10%左右,按单车年均10万公里计算,每辆车年节约汽油2000升,378台新能源车共节约燃料75万升,减排二氧化碳1700余吨,碳排放减少470余吨。不仅如此,还实行出租车“十统一”管理,统一了出租车车身图案、专用号牌、顶灯、服务资格证、计价器、空车标志、座垫套、门徽、监督电话以及运价表,并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在出租汽车实现低排放、低污染和提升服务水平的同时,也提升了沂水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选用低耗能低污染车辆更新城乡公交
2013年,沂水县借城乡客运车辆经营期满之机收回城乡客运车辆经营权,采取公司化、集约化经营模式,推行公车公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车辆更新过程中,要求在满足居民出行、实现城乡统筹的同时,特别要注重车辆节能环保,更新后的车辆必须低耗能、低污染。按照绿色、环保、节能的原则,经过有关部门与城乡公交运营企业的对接、考察,最终运营企业投资4200余万元,新购120台大型cng新能源“绿色”公交客车。目前,沂水城乡客运经营线路18条,日发送261班次,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了票价低廉、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公交化服务,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热烈欢迎。
坚决淘汰黄标城市公交
今年,经环保部门检测,沂水现有的40台城市公交车均为黄标车。为此,沂水县决定对全县现行城市公交体制进行改革,坚决淘汰现有黄标城市公交。本着“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合理补偿、平稳推进、保障服务”的总体原则,通过推进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交投入机制和运营补偿机制,整合公交资源,优化运营结构,形成优质安全、畅通有序的公交运营机制。目前,按照绿色、环保、节能的原则,城市公交运营企业经过多方考察已预订绿色环保空调公交客车,待全部到位后将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高效、安全、便捷、环保的城市公交服务环境。
绿色交通、低碳出行,永远在路上。下一步,绿色环保车辆更新到位之后,沂水县将逐步通过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公共交通优先以及区域限行等措施,引导群众在出行的时候尽可能多地选择公共交通,为生态沂水建设再添‘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