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埠镇——三项措施做好农村合同监管
柳埠镇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合同监管和项目竞标,进一步完善相关档案、材料,规范运作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规范理顺了农村各类经济关系,杜绝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有效地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合同监管、实行项目竞标的意见》并下发至各办事处,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分管农业的副镇长、相关部门和五个办事处总支书记的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并对各村负责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工作机构,抓实施落实。成立了“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和“农村合同监管中心”并制作办公室门牌,具体负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合同监管主要内容》、《工作纪律》、《项目竞标工作程序》、《项目竞标主要内容》等相关制度并上墙,规范竞标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购置档案柜3个、档案盒100个,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并对全镇87个行政村的经济合同档案材料进行复印,严格按照区委1号文件精神,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合同监管、实行项目竞标的意见》要求,由镇司法所对合同进行监管。对窝铺办事处刘家峪村的旧村改造项目进行听证会,听取村民对《柳埠镇刘家峪村范围内土地城乡挂钩项目》的意见,全程记录并存档备案。加大监督力度。对土地流转、旧村改造、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及集体资产租赁、转让等应该到竞标服务中心进行公开竞标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竞标,否则,一律视为违反村务处置规章行为,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并予以纠正。
(作者:刘善田 孙晓娜)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