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之剑斩断污染环境的黑手
污染环境,将担刑责,这样严厉的处罚体现了深圳对待环境保护的态度
将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非法排放,当事人因此而犯了污染环境罪,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近日,深圳龙岗法院审结了龙岗区首宗污染环境案件。前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合调查和移送工作意见》,环保和公安联合执法从此有了长效机制。
污染环境,将担刑责,这样严厉的处罚体现了深圳对待环境保护的态度。前不久,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去年全国74个城市实施了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深圳位列全国第七,为排名最靠前的一线城市。某种意义上,深圳较好的环境已成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但已经不错了不代表就可以不把环保当回事儿了,环保应该成为城市的一种态度和自觉。
也有人认为,环保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你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去治理,结果一阵风就可能让所有的努力前功尽弃。平心而论,环境保护确实不是一城一地之事,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更不意味着大家都要去等风靠雨。譬如经常关注空气质量状况的人可能会发现,即使在同一天,即使同在市区,不同区域的PM2.5数值都相去甚远,这表明了人的因素的重要性,也说明环保绝不仅仅是靠天吃饭,诸如建立环保和公安联合执法的长效联动机制等,亦十分必要。
我们曾经共同努力开展了绿飘带行动,也曾齐心协力让在坝光兴建热电厂的计划被推翻,但在我们的视线之外,还有不少企业在偷排、直排工业废水,有的多次违法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有的串通工程公司用稀释排放、伪造达标手段排放重金属废水,还有的地下黑电镀、黑加工厂无任何设施直排有毒有害废水这些污染城市环境的黑手,亟须用法律之剑将其斩断,依法铁腕治污,也是法治城市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