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洞街道深入四推进加大村(居)工作监管力度
一是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增大公开信息覆盖面,要求各村(居)增设党务、政务公开栏,由起初的侧重财务公开拓展到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 要求做到一般事务每月公开,固定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群众点题随时公开,使 “三务”公开趋于明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有效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同时,增加电子显示屏、会议公开、文件传阅等公开新形式,针对群众疑门和咨询,由村(居)委会定期进行公开公示或反馈,改变以往“只见栏、难理解”现象,形成全方位、互动式公开新模式。
二是深入推进“三资”委托代理。全面落实村(居)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办事,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保护村(居)“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预防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流失。全面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要求各村(居)递交报销凭证村(居)负责人签字名单,明确业务对象,严格落实村(居)负责人责任,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截至目前,通过“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各村共减少不必要支出近10万元,财务资金监管效果明显。
三是深入推进村级公章联合管理。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关于村级公章联合管理使用的暂行规定》,明确村章联管的范围、移交时间和程序、使用审批程序等,严格按照制度管理。与各村分别签订《龙洞街道村章联管委托书》,严格按照一般使用程序和外带使用程序,实行村章使用审批制度,严格登记,按月核对,确保责任明确,用章规范。截止目前,各村办理村章使用审批手续913件,其中,办理村委会公章使用审批手续852件、党支部公章使用审批手续52件、公章外带使用审批手续9件,有效加强对村章使用的监管,推动村级管理规范化运行,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四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各村(居)为责任单位,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预警机制,树立“防早防小、及时解决”的工作意识,认真处理居民群众信访反映的各类问题,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龙洞地区和谐稳定大局。(龙洞街道办事处 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