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最严力度保护绿色水资源
一是积极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相关工作。2013年以来荔波县每年均顺利通过考核,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趋好。2014年荔波县是全国466个参与考核县中26个生态环境质量变好县之一,是全省14个参与考核县中唯一一个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县。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荔波县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费的投入,2017年预算安排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费共计1,154.86万元,其中:县级财力安排461.8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60万,上级转移支付33万元。
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7年度,积极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等方面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荔波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樟江健康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积极完善6个乡镇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论证、审批工作,对已设立的12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要求开展了污水检测工作;积极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编制了《荔波县樟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水质自动检测系统部分)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荔波县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在进行涉水建设项目立项时,对高耗水和高污染不予以立项。
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8个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工作,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进行养殖、兴建工厂等污染行为,严防水质污染;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专项执法整治,责令关闭鱼胆山水库周边养殖户2家、方村河拉门水厂上游养殖场1家、县城水厂周边养殖户2家和小七孔上游农家乐2家,着力解决水体环境污染问题,保证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