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动态清理调整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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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江苏省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江苏省电梯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精神,近日,宿迁市物价局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进行了动态清理和调整,重新编制《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宿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通过“宿迁物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据了解,调整后的《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仅保留33项收费(比照项目保留4项),与上期目录相比减少1项收费,与上年同期目录相比减少17项收费,减幅34%;调整后的《宿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仅保留14项,与上期目录相比减少1项收费,与上年同期目录相比减少13项收费,减幅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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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3:57: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