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管精细服务——泰州海事局持续做好受限船安全监管工作
随着泰州港口名城建设的发展及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的推进,受限船舶进出泰州港日趋频繁,且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据统计,2017年,进出泰州港受限船舶达2261艘次,同比增长26.8%,其中吃水超过10.8米的741条,载重吨超过50000的898条。
为加强对受限船舶的安全监管,服务好沿江港口企业的发展,泰州海事局严格落实《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初通期航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船舶航行安全富裕水深管理规定》、《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严格监管,主动服务,确保港口生产、安全监管“两不误、两安全”。
一是严格审批,有序安排。严格受限船舶进出港审批,仔细核对受限船舶申报材料规范性与准确性,督促船舶、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船舶代理公司等制定有针对性航行方案、应急预案等航行安全保障措施,督促相关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措施到位、船舶进出有序。
二是严肃管理,加强监控。VTS中心充分利用CCTV、AIS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对进出港受限船舶的动态进行实时***和重点盯守提醒,加强航行安全信息服务,做好受限船舶横越航道、靠离泊时的交通组织工作,必要时协调海巡艇现场清理碍航船舶。
三是加强与各海事处、海巡执法支队联动。结合VTS监控,在受限船到港时安排海巡艇对到港受限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吃水情况进行抽查,特别针对大吃水、超负荷和危化品等重点船舶,严厉查处受限船舶瞒报信息、未按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等行为。
四是积极服务,常态提醒。对辖区易搁浅水域进行梳理,研究采取应对措施,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专题,提醒过往船舶避开浅点水域。督促辖区码头对前沿水深进行扫测,掌握最新水深信息,及时通报船舶和引航部门,避免船舶靠离泊时发生搁浅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