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三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公示
根据浦政发[2015]175号关于印发《浦口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凡符合具有浦口区常住城镇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现将宋炜等9户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媒体: 南京日报
公示地点: 区政务网http://www.pukou.gov.cn/
浦口区房改办一楼大厅
公示时间:10天(2019年10月1日-2019年10月10日)
在公示期内,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均可举报。
举报电话: 58550609; 58550612
监督电话: 58283991
浦口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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