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淳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令第39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54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研究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方案的通知》(苏安办电〔2019〕8号)、《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和《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宁政发〔2018〕098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地质灾害现状与变化趋势,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度地质灾害概况
2018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成果显著,全年未出现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二、2019年度地质灾害趋势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总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其中沿江苏南部分地区较往年偏多2-5成。综合分析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特征、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和全球气候背景下的降水趋势等因素,预计今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较往年有所增加,类型以滑坡、崩塌等为主。发生时间集中在5月上旬至9月下旬汛期以及非汛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期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
三、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主要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经过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排查,基本查明了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全区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其中滑坡11处,崩塌3处。主要分布在固城街道、桠溪街道、漆桥街道、古柏街道、东坝街道、砖墙镇,其中固城街道5处,漆桥街道3处,桠溪街道、东坝街道各2处古柏街道、砖墙镇各1处。(详见附表)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5月上旬至9月下旬以及非汛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期间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期,重点关注6-8月和台风等极端天气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特别是连续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过3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120小时内,更应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对全区主要地质灾害特征的分析表明,全区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交通线路、风景区游客和设施。据统计,全区14处隐患点威胁群众人数达50人,威胁财产5675万元。滑坡、崩塌突发性强,一旦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受威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防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防灾减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综合治理体系为主线,全面提升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年度“三查”工作(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加大专业化监测投入和推行力度,进一步提升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加强地质灾害处置能力,灾险情有效处置率100%,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63号)的相关要求,突出各级政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各司其职,协同应对,形成条块合力,构建各部门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体制机制。
(二)细化防控措施,强化地质灾害动态监测管理。
组织专业精干力量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对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发放“两卡一案”,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及时掌握隐患点动态变化。根据省厅拟制定出台的地质灾害隐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认定、监督管理、综合治理和核销工作,加强地质害隐患动态管理。
(三)严守防灾制度,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灾(险)情速报、续报、汛期“每日零报告”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平台,确保信息畅通、报告迅速、处置及时。及时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确保贴近实战、可操作性强。
(四)开展监测预警,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
继续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维护建设,逐点落实防灾预案、监测人和防灾责任人,加强群测群防员专业技能培训,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完善专业队伍和专家驻守制度,提升群测群防的技术含量,增强基层识灾报灾和监测预警能力。在此基础上,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工作,区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完善预警预报模型,提高短时实时预警水平,提升精细化监测预警程度。
(五)做好应急处置,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部门联动。
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国土分局要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联动。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区国土分局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加大综合治理,逐步消减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各类规划、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明确防治措施,落实防治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地质灾害。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部署,积极开展隐患点工程治理措施。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新模式,扎实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逐步消减隐患数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要开展“回头看”,强化动态***监督,确保防治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七)依托宣传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
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依托“气象日”、“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广泛普及地质灾害科普常识,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形成良好的防灾氛围。同时,多层次、多期次组织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专业防治队伍开展管理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增强基层一线的履职能力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
***:高淳区2019年度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一览表
解读材料:高淳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