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泰安民政事业巡礼
“十一五”以来,全市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宗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全市民政事业步入又好又快发展轨道,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困难群体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五年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次提高,由2006年每人每月150元至20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330元至38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次提高,由2006年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了2000元至2200元。截至2012年上半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7.26万人,较2006年保障范围扩大了3倍多。年发放低保金由2935.7万元增加到19540.6万元,增长了6.6倍。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大幅提升。各级投入1.8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83处,所有敬老院均达到了省等级敬老院标准,其中59处敬老院被评为省一级敬老院。全面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分担的供养机制,实现了由村集体供养为主到财政供养为主的历史性转变。2008年、2011年两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达到了3200元至34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了2200元至2400元,较2006年平均增长1200元以上。全市1.39万名五保对象应保尽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6.7%。
减灾救灾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全省率先成立减灾委,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累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超过100万人次,涌现出了一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我市被表彰为“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先进市”,市民政局被表彰为“援川救灾先进集体”,我市建立灾害信息员制度的经验做法被纳入民政部救灾教材。
专项救助工作深入开展。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建立,累计办理医疗救助45.3万人次,发放救助金***75.3万元。积极打造“泰山温馨驿站”品牌,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1.4万余人次。
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蓬勃发展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一大批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启用,全市老年福利机构养老床位达到3020张,比2006年底增加了1427张。
儿童福利事业扎实推进。市儿童福利院、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成启用,机构养育孤儿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元。深入实施了“福利机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贫困家庭唇腭裂患儿“重生行动”、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等福利救助项目,累计对全市284名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儿童分批进行了手术治疗。
福利***发行健康发展。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宗旨,累计销售14.6亿元,筹集公益金4.2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发展。
慈善事业蓬勃发展。2010年,全市第一届慈善大会召开,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步入了新纪元。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累计募集善款2.35亿元,设立慈善专项基金6.7亿元。深入实施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康复助医等救助工程,累计救助各类困难群众50多万人次。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
深化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自2007年我市第四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以来,连续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今年,我市第五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个县市区全部被命名为“山东省双拥模范城(县、区)”,首次实现双拥创城“满堂红”。
优待抚恤政策深入落实。先后五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探索建立了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建立了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大幅度提高优待金标准,较2006年平均增幅达2.3倍。建立完善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度,我市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巡防巡治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积极推进。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建立“自主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城乡一体”的安置制度。近年来,累计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6573人。坚持以培训促就业,城镇退役士兵接受培训率达到了98%,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了63%。认真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累计接收军休干部186人,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全面落实。市民政局被民政部、总政治部表彰为“军休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
五年来,全市各级把城乡社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大事来抓,呈现出以社区党建为核心、社区服务为龙头、社区工作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
全市有5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先进单位”,23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单位”。156个城市社区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所有城市社区全部建立了“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政府公共服务、居民互助志愿服务、市场化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村社区建设稳步推进,规划农村社区535个,已建成372个,辐射2581个村,306万农村居民享受到社区化服务,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67%,社区服务覆盖率达到了56%。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先进单位”、“全国社区图书援建工作先进单位”。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显著提高
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不断加强。经济发展类、社会公益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行业协会和商会民间化步伐加快。截至2011年底,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2019个。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共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组织511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婚姻登记、殡葬、收养管理服务更加规范。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全市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全市7处婚姻登记处均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贡献突出单位”。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完善殡葬惠民政策,全市火化率保持在98%以上。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累计办理收养登记1694件,大批孤残儿童重新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
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深入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边界地区保持和谐稳定,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先进集体”。
三峡移民融入当地社会。认真落实三峡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强教育引导,实施帮扶工程,三峡移民逐步融入当地社会。
民政系统建设不断加强
2006年全市民政事业经费投入2.27亿元,2011年全市民政事业经费投入达到了8亿元。全市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增长了3倍还多,有力保障和支持了全市民政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民政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累计投入5亿多元,建设各类民政设施项目150多个,规划实施了14个市本级重点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各县市区也都铺开建设了一大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政部门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五年来,在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中,市民政局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在文明创建中,连续被评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十大文明行业”、“全市十大文明示范行业”,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让人民满意始终是民政工作的最高目标,为人民谋幸福始终是民政部门的最大追求。8月22日,第十次全市民政会议胜利召开,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新征程,全市民政系统将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努力谱写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