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溧水区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单位申报通知
开发区、各镇街农服中心及相关合作社:
根据省、市关于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用工补贴项目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申报和实施“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用工补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根据工商登记注册从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信誉度好的服务组织。
2、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当数量的专业高效的植保机械和仓库,日作业能力在300亩以上;服务面积要实,以流转合同为准,流转田块是种植水稻的。
3、全程积极开展统防统治,不乱用农药。
4、近2年无重大服务纠纷,优先安排“五有五好服务组织”。
5、不弄虚作假,能经受第三方的核查。
二、申报材料:
请相关专业合作社对照条件,到各地农业服务中心申请。由各镇在9月10日前经初步审核后向区植保站集中申报。
1、合作社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2、合作社和服务农户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3、高效植保机械种类和数量登记表,机械仓库面积等情况表。
4、合作社申报面积汇总表(所有成员地址、面积、联系电话等,农业服务中心盖章初步认可申报)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合作社公章。
三、遴选原则
本项目坚持“优胜劣汰、好中选优”的原则,坚持“优先支持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其他农户实施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原则,区植保站组织技术小组,根据高效植保机械、18年统防统治情况综合评定,确定2019年我区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单位。对上报材料不实的一律淘汰。申报面积超过下达实施面积的情况下,根据综合评分,按比例分配下达面积(1-5名按100%,6名以后按需要削减的比例)组织实施。
四、申报时间、地点
全部申报材料,各地集中于9月10日上午9:30前,送到区植保植检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联系人:钱荣明。对通过筛选,符合承担该项目条件的服务组织将择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组织实施。
溧水区植保植检站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