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城市水环境大光路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行动
位于月牙湖明城墙边的护城河一直是秦淮风光带上的的一颗明珠,近日却因道路施工出现了污染,大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中队对施工乱排污行为做出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执法局二中队的执法队员巡查至象房村路与中和桥路交叉口发现,象房村路沿河侧路边潮湿泥泞,散发着难闻的气味。经执法人员仔细勘察,东起交叉口的施工工地,一条20米泥水带沿着路牙止于路边的雨水井,污水不经任何处理的排入城市雨水管道。执法人员立即在现场约谈施工负责人,责令相关人员停止施工,并下发整改通知。
经执法人员现场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核实,由于施工单位为了施工方便,私自将工地内管道施工造成的污水直接抽排至路边的雨水井口,大量污水不经处理进入水体,造成水质污染。
在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下,该单位负责人李经理(化名)向执法人员表达了自己的歉意,主动向执法人员学习污水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积极要求执法人员监督整改。最终,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局二中队对此次违法排污的行为作出了罚款两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