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苜卫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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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根据宁秦府征字﹝2019﹞9号《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和《公告》,苜卫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决定公告期自2020年2月11日已经届满。后因全国范围内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苜卫路项目补偿签约期限进行了适当延长。为了推进苜卫路征收项目进展,现重新起算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限:2020年4月9日—5月23日。
征收签约期限内,由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届满,双方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由区房产局报请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特此告知。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苜卫路延长签约期限公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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