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教育工作实施三意见一办法力推教育发展
近日,望谟县出台《望谟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意见(试行)》、《望谟县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意见(试行)》、《望谟县加强中小学生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望谟县育才成才奖励办法(试行)》(简称“三意见一办法”)等文件,着力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激励机制等几个方面规范全县教育工作,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望谟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全县教育工作以狠抓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教育需要,创新能力强,素质高的教职工队伍;加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带动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高;建立“向校长要质量,向教师要质量,向管理要质量,向课堂要质量,向科研要质量”的办学机制,办负责任的教育,促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望谟县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意见(试行)》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岗位职能职责,职务考核评聘,录用聘任调配,奖惩,考勤以及校(园)长选拔任用、任职资格、权利义务,职务调整、交流、解聘、辞职及撤职,培养与培训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望谟县加强中小学生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对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望谟县育才成才奖励办法(试行)》设立高中育才成才奖、初中育才成才奖、小学素质教育测试奖、职业中学成才育才奖、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奖、教育科研奖、学科竞赛奖、科技发明创新奖、文化体育艺术类育才成才奖等9个奖项,激励学校、教师、学生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