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第二纪工委到州财政局检查履行主体责任工作
11月11日下午,州纪委监察局第二纪工委书记龙洪选率队到州财政局,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永娜主持召开汇报会,并结合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和财政体制改革,对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检查组进行了交流,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熊华禹代表州财政局党组汇报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州委“十坚持”、“十必须”、“十不准” 落实、“三重一大”落实、执行“八项规定”、反“四风”问题及“三转”工作等落实情况。
最后,龙洪选书记对州财政局履行主体责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要求,一是抓好州委〔2014〕76号文件及有文件的学习,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严格按照州纪发〔2014〕5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三是抓好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制度的贯彻落实与研究;四是严格落实党组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办公室 监察室 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