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玄武区企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强化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并落实职工培训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培养步伐,根据《关于印发
一、申报条件
在南京市注册登记成立,连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含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玄武区纳税,申报期内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经营行为,按规定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比例不少于1.5%且足额使用、管理规范的企业(不包括主营教育培训、人力资源、企业咨询等业务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企业自愿报名并向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
(二)专家初评。区人社局会商区财政、税务及申报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初评,推荐入围企业名单在玄武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三)综合评定。市级财政商人社、税务、相关主管部门专家对各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入围企业和奖励等级,并进行公示。
(四)公布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文公布,予以经费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2020年××企业职工教育开展情况总结》;
(二)《2020年××企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申报数据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奖励政策是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快人才队伍培养步伐,快速适应整个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申报。努力通过典型示范、高端引领,带动我区企业整体技能水平提升,促进产业发展。
(二)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纸质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将相关材料报送玄武区人社局。(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7586382@qq.com)。
联系人:玄武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李岩 联系电话:83367194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75号602室
***:南京市企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docx
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