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玄武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玄武门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事故,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秩序,促进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顺利进行,确保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损失,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故、事件的范围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扫雪防冻灾害,防汛灾害,大气污染灾害等。
(2)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建设工程事故。
(3)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
(4)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公共新闻事件,集体访、重大信访事件,重大劳资纠纷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金融安全事件,建设领域清欠工作联运事件,信息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为适应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要求,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一些特殊突发公共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二、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突发事故、事件指挥部。街道工委书记庄佳峰任政委,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费莉莉任总指挥,其余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街道各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突发事故、事件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谢鹏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1、预测预警系统。街道有关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常态下对各种可能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定期开展风险和险情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全程、全方面进行监测和***预测。
2、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特别严重预警:在全街道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对人身安全及社会财富可能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故、事件。
严重预警:在一个或者几个社区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事故、事件。
较重预警:在一个社区或局部区域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较大的突发事故、事件。
一般预警:在特定区域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较小的突发事故、事件。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在社区要在第一时间内如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或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故或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程序为:
(1)正常工作日向党政办及相关科室报告。
(2)周末、法定节假日和夜间向街道值班室报告,接受报告的人员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报告;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区总值班室报告。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由街道工委、办事处统一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启动预案。接收到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报告后,街道突发事故、事件指挥部领导根据事态及发展趋势,研究决定是否启动相关《分项预案》。启动《分项预案》后,各工作组要在最快时间就位,并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3、应急处置结束。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三)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对突发事故、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街道财政所、民政办、司法所等职能科室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司法援助。
2、调查与评估。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故或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由街道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3、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街道、事发地所在社区共同负责。需要由上级援助的,由街道提出请求,报区相关部门审批。
四、责任与奖惩
(一)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负伤、致残人员要依法给予抚恤与评残;对牺牲人员要依法追任为烈士,对其家属子女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给予照顾。
(三)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故、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工委、办事处制定,由街道区域党建中心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玄武区人民政府玄武门办事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