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高栏港大道信号灯及路牌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 | 维修高栏港大道信号灯及路牌工程施工招标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工程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 ||
招标内容 | 高栏港大道碧阳路口、高栏港大道加油站路段的交通信号灯及指路牌被不明车辆撞坏,由于该两起交通事故事发地点视频监控设备故障、没有视频监控设备且没有找到目击证人等的原因,未能抓获肇事驾驶员。需维修高栏港大道信号灯及路牌。 本次招标为施工招标,摇珠大号中标。具体要求见随公告上传的招标文件。 工程招标金额为34387.99元(包干价),即为该项目的结算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资料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资料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 ||
资金情况 | 政府投资,100%到位 | 工期要求 | 10天 |
入围方式 | 直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评标办法 | 摇珠大号中标 | 招标金额 | 34387.99元(包干价) |
招标条件 | [√] 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道路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板)》和《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标志板)》等设施制作安装资格的施工企业。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体见随公告上传的招标文件和合同。 | ||
投标咨询电话 | 0756-7718601甘工 0756-7268725陈工 | ||
报名须提供资料 | 具体详见随本公告上传的招标文件及其***,投标人须在网络招标文件且认真阅读,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密封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0.3万元)。投标保证金单独封装,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被授权参与投标人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且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备注 | 1、2015年08月05日(星期三) 10:00—10:30在高栏港大厦1402会议室现场报名、答疑;10:30时开标。投标单位超过报名、开标时间的将不受理。如招标文件中议程表的报名及开标时间与本公告有冲突,以本公告为准。 2、中标价为包干总价,中标人应自行考虑承包风险。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①、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有中标后弃标记录的;②、被通报不允许参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投标的。 |
P0201***********10525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