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全面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近日,泰州市制定印发《泰州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按照“试点先行、积极稳妥、安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免疫政策实施机制,提高强制免疫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探索支持免疫服务主体多元化的形式和路径,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更大力度、更加规范、更为有效地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畜牧业生产、畜产品质量、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四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案》确定该市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工作目标为:2021年底前,6个市(区)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实施“先打后补”;2022年底前,全市所有规模养殖场户100%实现“先打后补”,政府招标采购的强免疫苗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户;到2025年,全面完成农业农村部关于“先打后补”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同时对组织、经费、技术等三个方面的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方案》明确了实施“先打后补”的强制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明确了实施“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标准为:生猪存栏200头以上,家禽存栏1万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规模羊场存栏100只以上。同时按照该市强制免疫技术方案中推荐的免疫程序疫苗用量、江苏省2021年强制免疫疫苗政府招标价格和相关因素测算,制定了单病种补助参考标准为:高致病性禽流感:蛋禽场的出栏蛋禽每羽1.15元;出栏蛋水禽每羽2.6元;肉禽场的出栏肉禽每羽0.3元;出栏肉水禽每羽0.4元;鹌鹑、鸽子养殖场参照肉禽标准补助。口蹄疫:商品猪场的出栏生猪每头2.7元;自繁自养猪场的出栏生猪每头2.9元。奶牛场的存栏奶牛每头6.5元。商品羊场的出栏羊每头2.66元;自繁自养羊场的出栏羊每头3.7元。小反刍兽疫:商品羊场的出栏羊每头0.6元;自繁自养羊场的出栏羊每头0.85元。猪瘟:商品猪场的出栏生猪每头0.45元;自繁自养猪场的出栏生猪每头0.5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商品猪场的出栏生猪每头0.8元;自繁自养猪场的出栏生猪每头0.85元。规模养殖场户单项疫苗补助金额=核定的实施期间产地检疫电子出证数量(核定的奶牛等存栏数量)×相应的单病种补助标准。各地可按补助资金年度,自行安排资金的使用发放,确保“先打后补”工作实施的连续性。
《方案》还制定了养殖场户申报审核、补助资金申请审核发放的工作程序和相关承诺书及申报表的格式,明确了在实施“先打后补”过程中的相关工作要求。规模养殖场户要做好规范疫苗采购、规范实施强制免疫、完善相关档案、主动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依法申报检疫、规范申报补助资金等八项要求;监管部门要做好开展免疫效果抽检、规范检疫出证、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等四项工作。
《方案》的发布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维护养殖健康安全,降低系统性风险,科学指导全市各地有力有序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