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四个做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南通市通过“四个做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做严“责任清单工作机制”。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75项责任清单、“提升年”46项任务清单,督促企业组织技术力量和管理人员逐条逐项、全面细致地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彻底整治消除。
二是做严“三级复查复核工作机制”。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普查,县(市、区)在乡镇(街道、园区)普查的基础上,对下级报备的普查情况进行复查,其中重点行业领域复查率100%,一般行业领域根据实际监管情况,确定复查比例;市级在县(市、区)复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其中重点行业领域不低于15%,一般行业领域根据实际监管情况,确定抽查比例。
三是做严“执法问责工作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对法定职责不落实的一律依法依规加以处罚;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一律给予通报;对通报后仍整改迟缓、态度不端正的坚决纳入重点监管,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确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取得实效。
四是做严“示范引领工作机制”,通过复查复核,充分培育指导、选树命名不同行业领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典型,形成“培育命名一个,示范带动一片”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