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避免犬伤文明养犬提案(第153030号)的答复
王蕊、王莉、刘兰、孙常青、张丹委员:
您们在区十五届政协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避免犬伤、文明养犬””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线上线下文明养犬宣传。2020年,我局在区内的东中街、万泉公园、大东广场等重点区域,共安装文明养犬标识57处。并在各社区宣传栏张贴《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以及《致居民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4000余份。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利用社会公众号、群防群治微信群、小区养犬业主微信群,在网络上发送文明养犬提醒,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对文明养犬行为或人员进行正面宣传、对不文明养犬人员或行为进行曝光,强化典型引领,从而引导饲养人依法依规、文明养犬。
二、在查处工作上。一是加强犬只登记和养犬许可证办理及年审工作。2020年,我局共新办犬证4791个、年审犬只447只、收缴各类犬只1217条。二是对豢养违规犬的,限期让犬主将违规犬送至准养地区,未送走期间不得外出遛犬,对超期仍未送走的违规犬依法予以收缴。三是对遛犬不拴绳、不立即清理犬粪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人,首次对其予以警告,并下发“不文明养犬行为通告单”,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四是对社会面上的流浪犬加大收缴力度,发现收缴率达100%。
三、在物质保障上。一是内部硬件保障。主要体现在为15个派出所配备了捕犬网、捕犬钳、手套等捕犬用具,提高民警在收缴违规犬、抓捕流浪犬的工作装备,确保民警的人身安全同时便于抓捕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社会面硬件保障。协调区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宠物活动区,在小区、广场等地设置宠物拾便箱,方便饲养人员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积极营造依法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加大对无证养犬、饲养大型犬(禁养犬)和一户养多犬、遛犬不牵绳、随地便溺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群众举报的不文明养犬问题,做到快查快办,并对工作情况做到100%反馈。同时,加强错时管控巡查,在群众遛犬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逻管理,对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导,对不听劝导、拒不改正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将加强与区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文明养犬的协调工作。沟通畜牧兽医和卫生行政部门,以方便群众、利于管理为出发点,科学、合理设置免疫点,提高服务水平,保证犬只全部接种狂犬疫苗并发放免疫证明。沟通城市建设管理行政部门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工作。
感谢委员们对我们公安大东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安大东分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