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
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常委、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在向政协常委会报告县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县政协委员共向县政府提出提案88件。经梳理交办,提案内容共涉及22个承办部门和单位,其中:公安局15件;住建局13件;交通局7件;自然资源局6件;城乡建设事务中心、营商局、城乡执法中心、农业农村局各5件,计20件;财政中心4件;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卫健局各3件,计9件;城建集团、农业中心、文旅体中心、生态环境局各2件,计8件;信访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信局、供电公司、人寿保险、龙山街道各1件,计6件。
截至目前,88件委员提案已经全部办复,满意率为100%。其中,委员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7件,占提案总数的76.1%;列入计划解决或采纳的14件,占提案总数的15.9%;受客观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和推动,向委员作出说明解释的7件,占提案总数的8%。
二、提案办理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接到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后,县政府建议提案办全力克服机构改革对提案交办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动协调各方、积极征求意见,为提案交办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高度重视,认真交办
县政府第十八届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1月4日,县政府下发了《政协法库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提案进行逐个研究,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沟通,加强调度
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积极主动与委员沟通联系,充分了解和吸纳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够落实的要全力推动、尽快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列出工作计划,做好说明解释。同时,县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三)加强督办,严格考核
县政府建议提案办设在县政府办督查科,充分发挥政务督查工作职能,将办理工作重心定位在督查考核上。在3月和6月份,及时调度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督促其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期办结。同时,根据提案办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客观考核各承办单位工作实绩,将结果运用到绩效考评工作中。
三、提案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于在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上报不及时。主要表现在:需要调整或增加承办单位时,没有及时向建议提案办反馈,影响了办理工作效率。
二是有些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办理工作认识不高,没有把办理委员提案作为改进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手段抓实抓好,影响了办理工作质量。
三是***落实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列入计划解决的委员提案,虽然进行了***督办,但力度不大、效果不好,致使委员年年提,问题始终不能得到妥善解决。
四是个别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委员有意见。有的承办单位习惯强调政策方面的客观原因,积极争取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充分,导致本来能够解决的问题长期处于搁置状态。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为确保委员提案涉及问题有效解决,推动政府工作更好开展,县政府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落实
对于已经办复、委员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但尚未解决或基本解决的问题,县政府要求承办单位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计划推动问题解决,同时责成建议提案办进行督查督办,确保落实到位。
(二)密切沟通联系
各承办单位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站在建设高效、阳光政府的高度,持续密切与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恳谈会、邀请视察等方式,进一步征求他们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更加充分取得委员们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三)抓好实绩考核
到年末,县政府责成建议提案办(县政府办督查科),组织专门力量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准确掌握实际办理情况,公正评价办理成果,力促提案所涉问题的解决。
政协委员来自全县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熟悉和了解社情民意,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可行性,代表广大人民的意愿,反映群众的心声。县政府将认真吸收和采纳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务实作风,全面推进法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