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五一三天加班费最少530元
“五一”小长假将至,有一些劳动者仍需坚守岗位。根据我市新出台的规定,自5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380元/月提高至1650元/月,劳动者如三天小长假期间都必须上班,那加班费也将会有所变动,三天加班费至少能拿到530.9元。
2015年5月1日(周五)是法定节假日,5月2日(周六)、3日(周日)是法定休息日。根据劳动法规定,若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员工加班,且不安排补休,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另外支付若干倍的加班费。
具体办法是,5月1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平均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5月2日、3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平均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因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1650元/月,这个“五一”假期,劳动者可获得的最低加班费也“水涨船高”。具体算法是,以我市最新调高的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月为基数,5月1日法定假日一天的加班工资=1650元÷21.75(天)×3=227.5元;5月2、3日休息日加班工资=1650元÷21.75(天)×2×2=303.4元。因此,三天总计加班费为530.9元。(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