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赢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脱贫攻坚举措,切实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省市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精准扶贫”的原则,以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提高脱贫攻坚实效为导向,由找准帮扶对象向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由关注脱贫速度向保证脱贫质量转变,由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并重转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如期完成2018年决战年、2019年决胜年和2020年巩固年任务,确保打赢打好全市脱贫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确保到2018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233户、541人全部脱贫,群众满意度达100%。
确保到2019年底,巩固2018年脱贫成果,并实现当年新增动态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让每个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过上富裕的小康生活。
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贫困户返贫发生,完善做好各方面的保障措施。保障各教育阶段贫困适龄人口从入学到毕业全程全部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实现贫困人口教育全覆盖;实现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有效提升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文化精准扶贫项目,为脱贫攻坚提供文化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村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村主导产业发展,通过农村改革,把农村闲置的村集体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产业脱贫工程。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等特色优势,大力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特色增收产业培育,推进经济基础薄弱地区产业发展特色化、规模化、现代化、品牌化,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有1个以上产业增收项目。加快经济基础薄弱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和增收致富持续能力强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让贫困人口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贫困户通过土地(林地)流转和土地、资产、资金入股,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贫困户”,以及托养、寄养、订单、代耕代种、务工等模式,鼓励支持贫困户参与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到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均参加1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增加贫困户工资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整合财政、产业、社会等产业扶持资金,由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以股本金或合同合作形式,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扶持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的长效机制,变“输血”为“造血”。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实现贫困村电商和网上销售农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全覆盖。依托经济基础薄弱地区优势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
做好村级光伏发电站项目,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233户、541人全覆盖,在年底前完成并网发电工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大力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核实工作,对符合翻建和维修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建尽建、应修尽修、不落一户。对达到C级危房标准的给予5000元、达到D级危房标准的给予2.5万元的补助。
(三)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实现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不因子女就学而致贫。制定和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做到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帮助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学在学,逐步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免除贫困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多种形式安排建档立卡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精确认定帮扶对象,确保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应扶尽扶、应补则补。
(四)深入开展健康脱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制定健康扶贫政策,实现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机制”,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做好重点疾病防控、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少生病”。
(五)扎实推进生态建设脱贫工程。把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生态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
(六)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工程。牢固树立科技扶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动力的理念,鼓励支持科技单位和科技人才,将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在贫困地区转让转化和推广,提升科技帮扶力量。每年选派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服务,加强乡村科技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农技服务体系,完善科普设施建设,提升科普能力。到2019年,实现科技服务全覆盖,贫困人口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大幅提高。
三、年度重点
坚持精准施策要求,动员全市力量,全面构建专项扶贫、产业扶贫、社会扶贫、定点扶贫、扶贫协作“五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做好年度重点工作。
(一)2018年工作重点
1、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不低于5%,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助”审核发放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重点为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供养、护理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补贴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
民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镇区党委、政府承担整体责任
2、促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当地企业定向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根据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至50%给予岗位补贴。做好托底帮扶,根据实际情况和资金承受能力,探索保洁、保安等公益性扶贫就业专岗,托底安置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零就业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就业。
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镇区党委、政府承担整体责任
3、推动已脱贫残疾人按规定持续享受保障政策和扶持措施,落实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基本医疗等民生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范围。
残联、民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镇区党委、政府承担整体责任
4、做好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翻建和改造任务,组织建设局、民政等部门对上报贫困户进行实地核实,确保在年底之前完成改造和翻建,让贫困户住的安全、住的舒适。
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镇区党委、政府承担整体责任
5、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据对比与信息核查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建档立卡适龄人口应学在学。精确认定帮扶对象,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确保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应扶尽扶、应补则补。免除贫困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帮助贫困家庭高校应届毕业生充分就业。
教育局、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镇区党委、政府承担整体责任
6、在做好9种重大疾病专项救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肺***、乳腺***、宫颈***、儿童***和尘肺等5种大病纳入救治范围,让健康扶贫惠及更多农村大病患者,切实降低贫困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力争大病患者个人自付比例降至20%以内。
卫计局、人社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镇区党委、政府承担整体责任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继续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继续将脱贫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卫计局、民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镇区党委、政府承担整体责任
2、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脱贫措施,防止脱贫人口因为政策没有持续性而返贫,做到一次性脱贫、永不返贫。
扶贫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镇区党委、政府承担整体责任
3、继续加大对贫困户的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相关救助,在巩固“两不愁”的基础上,提高“三保障”水平。
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建设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镇区党委、政府承担整体责任
(三)2020年工作重点工作
巩固精准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发生,保证扶贫政策的持续性,让贫困户不光是真脱贫,还要过上富裕的生活,真正兑现我党的庄重承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各部门、各镇区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构建“市镇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班子成员齐上阵的工作格局。镇区负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级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级脱贫目标任务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各级包保帮扶单位、包保干部承担包保帮扶责任,负责制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确保包保户脱贫。
(二)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建立脱贫攻坚资金整合平台。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谁决策、谁管理,谁分配、谁检查,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验收”的原则,坚持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扶贫力量保障。选派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优秀干部到村里任村第一书记,把精准脱贫工作作为第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做。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以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实现“组织强、党建强、产业强、经济强”的目标。
(五)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加大对新时代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探索激发群众主体作用的机制办法,以镇村干部进村入户讲政策、讲脱贫举措、讲脱贫成功案例,让脱贫政策、脱贫方法、致富经验进农村、到农户。加强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真正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六)做好宣传工作。挖掘一批脱贫先进典型、一批帮扶先进典型、一批扶贫干部先进典型、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等媒体办专版、专栏等形式,宣传展示脱贫攻坚成果、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形成脱贫攻坚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七)建立激励机制。制定激励政策,保护和调动包保干部和扶贫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做好典型的示范作用,并把一些优秀的扶贫干部作为优先选拔的人选。
(八)强化监督考核。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纪律保证,以优良的纪律作风保障脱贫攻坚,打赢作风攻坚战。制定完善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督考部门做好全市各镇区、各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