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劲帆满海天阔——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综述
去年以来,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准备、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三项重点工作,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经过多年努力,政务公开已基本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截至2007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的县级以上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8个***部门和单位,均已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许多地方和部门由党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南等地区和农业部等部门调剂编制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条例》顺利施行
《条例》是我国政务公开的基本行政法规。它的公布施行,对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2007年5月,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领导对学习贯彻《条例》做了专题辅导。这次会议对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做了大量调研和前期准备,及时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条例》的施行工作,并以国办文件形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并结合实际下发了贯彻施行《条例》的文件,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和培训。
目前,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条例》的规范性文件。辽宁、黑龙江、上海、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广西、重庆、陕西等省(区、市)以政府规章形式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或办法。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完善了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公开形式。截至2007年底,31个省(区、市)、74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发言人制度。22个省(区、市)、14个***部门和单位基本完成了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工作,其他地区和部门正在积极编制当中。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环节。2007年,各地区各部门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不断探索形式和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北京市建立市级在线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探索跨部门互联审批,完善全程办事代理工作机制;河北省通过抓重点环节、协调联动、典型示范等工作,同时试行电子监察和分析廉政风险等级,逐步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辽宁省进一步完善“民心网”功能,接受举报投诉、群众评议和政策咨询,实现群众与政府的互动,为改进社会管理方式和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做了有益探索;吉林省以深化行政审批权改革、再造行政审批流程、规范重要权力行使等为重点,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江苏省南京市通过信息技术促进权力阳光运行,审批权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建立了外网受理和反馈、内网办理的机制;安徽省合肥市等地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和招投标中心,分别作为决策层、监管层和操作层,形成层次明晰的招投标管理体系;福建省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为形成规范、协调、透明、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立了覆盖全区的三级联网电子监察系统,对直接影响投资环境和涉及人民生产生活的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和责任岗位进行重点监察,坚决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财政部大力推行“阳光财政”建设,将政务公开与强化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人事部将公务员考录、职业资格考试、专家选拔等工作作为人事政务公开的重点,实行条件、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创造公开公平的人才选拔环境;商务部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大厅的现场公开办事功能,目前已把各业务司局的100多项行政管理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公开办理。
全面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
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2007年6月,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办事公开。如教育部建立了学校收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学校经费及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及公告制度;民政部专门召开了全国民政事业单位建设经验交流会,探索建立拥军优抚、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部制定了《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在全国市政公用事业单位推行社会服务承诺、收费公示、价格听证、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农业部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和办事机构网上公开等制度;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在卫生系统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布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北京、天津、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四川、重庆、宁夏、西藏等地制定了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及责任追究办法。
各地在公开载体建设、拓展公开领域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江苏省苏州市在全市群众集中活动的地点和社区建立了350个公共信息亭,提供政府信息发布和查询、群众缴费、电子商务三方面的服务。北京市怀柔区各乡镇普通建立综合服务大厅,整合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服务、社会矛盾调处等部门,提供“一门式”服务,健全了服务机制。福建省厦门市推行阳光工程,对高立柱广告设置权、新建加油站用地使用权、公车维修和保险等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出让,进一步拓展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目前,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已初步形成***主管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局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