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财政局做好创建无越级上访示范区资金保障工作
按照《千山区“无越级”上访示范区工作方案》总体工作部署,千山区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调度资金,克服资金紧张困难,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将此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财政局高度重视创建“无越级”上访示范区建设工作,根据《千山区“无越级”上访示范区工作方案》部署要求,财政局制定了《千山区财政局创建“无上访”示范区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传达学习市区相关文件。
二、做好资金保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底线思维,发挥财政的基础作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向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保障“无越级”上访示范区创建工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2020年年初预算列专项资金889万元,其中:组织部基层党建专项资金153万元;宣传部舆情监控专项资金8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测专项资金54万元;政法委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资金20万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1万元,反***专项资金10万元;信访局驻京驻省控访专项资金73万元,敏感时期控访专项资金60万元,重点事项维稳专项资金500万元。
三、资金保障措施。一是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检查资金使用方向,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二是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加强各业务部门沟通、协调,保障资金按进度、按时序拨付到位;三是确保资金监管到位。对专项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截至目前,已下达267万元,其中:组织部基层党建专项资金149万元;宣传部舆情监控专项资金8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测专项资金27万元;政法委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资金20万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1万元,反***专项资金3万元;信访局驻京驻省控访专项资金33万元,敏感时期控访专项资金16万元。下一步,财政局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把“无越级”上访示范区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把2021年创建“无越级”上访示范区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