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阿尔莫工业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山阿尔莫工业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413室,邮编:519050,联系电话:0756-77166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中山阿尔莫工业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新建项目 | 中山阿尔莫工业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丰收路36号成品仓库之二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年产热转印碳带12000万平方米。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加强通风减少粉尘在车间内的积聚。 (3)固体废物分类进行处理。废有机溶剂、废抹布、废油墨瓶、废稀释剂瓶、废清洗剂瓶、废活性碳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芯管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收购站处理,废碳带薄膜及废引带交资源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通过采取适当的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减少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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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规划环保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