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股份权能改革取得实效
近日,记者从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市从2015年5月6日承接国家试点工作以来,按照《辽宁省海城市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内容和进度,积极稳妥地进行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我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孙巨先任组长的海城市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市长闻然为组长的股份权能改革推进职能组,并成立小组办公室(市委改革办)、市委政策研究室和市委政策研究中心三个办事机构。为了通过试点达到试规则、试办法的目的,我市按照资产类型、地理分布和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在全市首批确定了马风镇祝家村、牌楼镇大旺村、孤山镇黑金村等8个试点村。与此同时,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海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海城市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方案》、《海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海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海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和股权设置办法》等指导性文件,为推进股份权能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8个试点村依据《海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共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4769人。8个试点村在市、镇两级农经部门的指导下,由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领导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8个试点村核实村级资产10136万元,已将清理后的农村集体资产数量、发包及租赁情况录入到股改监管平台,实现了网络化管理。
对于经营性资产,8个试点村根据我市制定出台的《海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和股权设置办法》,及时开展了股权设置和资产量化工作,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8个试点村共量化股权34.08万股,股权证书由海城市农经总站统一设计、统一印制、统一打印。
我市在经济条件较好、有一定年经营收入的村成立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把原来由村委会代管的各类资产交给合作社经营,探索政经分设的治理结构。目前8个试点村全部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注册。为发展股份合作,壮大村集体经济,我市8个村累计争取辽宁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305万元。为了有针对性地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村里经济发展水平,农经局帮助试点村制定了村域规划和发展生产规划。
我市还建立了股权监管平台,主要设置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模块、清产核资模块、股权设置及股权量化模块、收益分配模块。我市8个试点村将改革后的组织成员、资产、折股量化以及收益分配情况全部纳入市级监管平台监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损害组织成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