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检察院一年介入60项重大工程
台安县检察院在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中,积极参与,适时介入,去年以来,该院对全县范围内旧区改造、农村公路险桥改造等60多个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为国家节省开支近1000余万元,确保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近年来,台安县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各项基础建设项目多,政府投资力度加大,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政府投资安全,台安县检察院认真做好区域建筑市场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证了工程立项、土地转让等程序化;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法制化;物资采购、资金使用公开化,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建设工程领域内的腐败现象。为了准确把握介入时机和介入的程度,台安县检察院始终牢牢把握三条原则,即参与不干预、帮助不添乱、务实不务虚。他们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配合,积极参与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活动,把好工程建设的第一道关口;适时参与到工程建设的具体工作之中,在预防工作中又注意避免对工程组织指挥正常运行的干预,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做到尽职而不越位,参与而不干预。同时,他们抓住工程施工的空闲时段开展教育活动。在投资达4000多万元的县自来水改造扩建工程中,积极与建设单位领导协商,根据各个施工项目的日程安排,借户外施工雨天不能进行的时间,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领导座谈,开展法制教育或法律咨询活动。通过见缝插针、找准时机、闲为忙用的方式,既不耽误正常的施工进度,又收到了较好的预防工作效果。针对国家投资的大型建设项目涉及的企业多,项目复杂,种类多样,施工分散等实际,该院采取分散走访,分片指导,零散咨询,领导集中的教育形式,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工程建筑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预防重点上,他们以招投标、资金拨付、材料采购、质量验收为关键环节,运用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地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达到了预期的预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