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一是及时救助农村特困群众。今年全州共有农村特困救助对象63741户18.78万人,实际纳入农村特困救助54793户12.738万人,人均年救助标准200元。第一季度已经下拨农村救助金752.83万元,救助40238户84232人,下拨医疗救助金370万元救助3987人。二是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少于12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少于800元,全州共有五保供养7899人,其中集中供养669户683人。三是认真做好春荒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今年全州救济人口24.13万人、救济粮10821吨,需衣物救济人口10.75万人、衣被21957件,需伤病救济人口320人。目前,已经下拨春茺款320万元、粮差款105万元进行救济;下拨130万元,开展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其中普安县罐子窑镇50万元,贞丰县连环镇50万元,望谟县石屯镇30万。四是扎实推进城市低保工作。截至3月底,全州有城市低保对象18491户29702人,第一季度共发放840万元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