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旱救灾民政部门做好准备
8月18日,工作人员从市民政局获悉,面对旱情,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受灾地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做好防旱救灾工作。
据介绍,今年入夏以来,我市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旱灾,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困难。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将深入受灾群众家中,逐门逐户查访,真正掌握情况,对生活发生困难的群众及时实施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绝不能出现因灾造成困难群众喝不上干净水、受饿、辍学、逃荒等现象。
《通知》还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会商沟通,研判旱情发展趋势,认真做好灾情收集、核查、汇总、分析、上报工作。摸清本地区受灾人口、人畜饮水困难等具体数量,摸清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和绝收面积等灾害损失情况,要突出做好受灾地区困难群众缺水、缺粮及就医、就学困难情况统计,切实提高灾情上报的速度和质量,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落实好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日报告制度,每日14时前准时上报相关信息。要实行严格的灾情上报责任制,对误报、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目前,我省旱灾紧急生活救助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全力以赴保障受灾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省政府已经紧急下拨抗旱救灾工作专项资金,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农村饮用水供应工作,履行好救助工作职能。在旱区应急救助期间,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优先保证困难群众饮水支出。对于受灾困难群众中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五保户及残疾人、重病号中无力自己取水、运水的,要发动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送水***,切实保障他们能喝上干净水。要保障困难群众不断粮、有饭吃,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认真落实救助政策,确保每一户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将因灾返贫、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有一定困难的,要通过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救助,及时帮助灾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