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社会保险十一五规划
为加快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构建和谐鞍山,根据《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鞍山社会保险事业的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两个确保”,积极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基础工作,规范业务管理,已初步建立起“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源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调整了养老保险费征费比例,从2001年7月1日起,企业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5%调整为8%。建立了个人缴费账户,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到8%,并实行实账积累,与统筹基金分别管理,企业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清率100%,个人账户基金按时上解率100%。“十五”时期,我市累计上解省个人账户基金6.86亿元。
(二)失业保险体制进一步规范。“十五”期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失业保险体制,扩大了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了失业保险的保障能力,实现了鞍钢失业保险管理的属地化。到2005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已达***.3万人。
(三)医疗保险改革进一步深化。按照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方针,本着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原则,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构筑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了大额医疗补助制度;出台了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实行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完善了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开展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定了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到2005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已达84万人,全市破产企业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失业人员、个体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市本级参保职工持卡就医率达100%。
(四)信息服务网络投入运行。市政府投入资金1855万元,按国家和省规范标准建设了鞍山市社会保障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纵向实现了与省社保网、县(市)区的联接,横向实现了与80多家定点医院和药店的联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已入网运行,市本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实现了持IC卡在定点医院和药店进行就医购药结算。
(五)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体系基本确立。建立了地税收缴、财政筹资、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发放的资金筹集管理体系。以财政为主体,形成了在社会保险费和调剂基金不足时,由省市两级财政补贴、银行贷款补充等多渠道筹集基金的新格局,保证了养老、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了基金监督管理机构,社会保险基金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财政专户存储、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了严密的基金支付审批程序,确保了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2005年末,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数已达52.76万人,其中:企业参保人数达42.81万人;“十五”期间年共累计征缴社会保险费***.44亿元(不含失业保险),比“九五”期间增长46.5%。
(六)社会化保障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积极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社会化进程,不断强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四城区44个街镇、328个社区及三县(市)71个街(镇)、61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机构,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全市已初步建立了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全市28.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移交社区管理。
二、“十一五”期间社会保险面临的主要形势
“十五”期间,尽管我市已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仍然面临着一些结构性困难和深层次问题。
宏观上面临着“五大挑战”。一是企业改革和所有制结构调整带来了劳动力结构的大调整,对失业保险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二是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三是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消费需求与原有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突出,对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四是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民将离开土地,进入城市的二、三产业,这些劳动者最终要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这对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五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安全网”作用更为突出,作为老工业基地,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微观上主要有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社会保障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着来自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等因素影响,直接给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带来巨大压力。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缺口已从2001年的4.09亿元增加到2005年9.09亿元,累计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高达34.12亿元,确保离退休养老金发放压力巨大。二是医疗保险体系仍然比较脆弱。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是遵循“低水平,广覆盖”原则建立起来的,不仅保障水平较低,而且基金抗风险能力弱。医疗保险运行以来,市本级医疗保险累计收入2.97亿元,支出3.049亿元,缺口700万元。同时,一些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无力缴费的困难企业职工及其退休人员近8万人还游离在医保覆盖范围之外。三是维护稳定压力不断增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长期积累形成的社会保障领域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深层次矛盾越来越显现出来,尤其是近几年来企业转制、职工大量失业并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十分突出,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同时,“十一五”期间社会保险工作也有许多有利条件,特别是中央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社会保障事业的方向已经确定,中央、省对社会保障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心和支持,加上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市综合实力大大增强,这些有利条件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各级社会保障部门要抓住历史机遇,切实解决好前进中的问题和矛盾,将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三、“十一五”期间社会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速经济隆起、建设和谐鞍山这个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基本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覆盖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制度完善、体系完整、水平适度、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鞍山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障支持。
(二)奋斗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障工作要实现八大奋斗目标:
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参保职工人数达到47万人。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参保职工人数达到90万人,所有参保人员实现持IC卡就医购药。
3.失业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参保职工人数达到75万人。
4.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参保职工人数达到50万人。
5.生育保险参保率100%,参保职工人数达到40万人。
6.企业退休人员100%纳入社区管理。
7.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金100%实现社会化发放。
8.建立起完备高效的社会保障网络管理信息系统,打造数字化、信息化社会保障体系。
(三)具体工作目标
1.全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使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最终扩大到城乡所有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保险覆盖到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工伤、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用人单位。
2.记清做实个人账户和个人缴费。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月记清做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年记清,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按月记清。
3.强化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稽核工作。建立对用人单位缴费情况的长效稽核机制,确保应缴尽缴。
4.企业退休人员实现规范、全面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明确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职责,改善社区管理的工作条件,充实社区管理的工作人员,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经费,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
5.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建成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备高效的社会保障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纵向连接国家、省、市、县(市)区、乡镇和社区,横向连接劳动、社保、就业、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社会保障工作实现网络化办公、无纸化办公、数字化办公,为社会保障工作重大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为社会、企业和劳动者个人提供信息服务。
6.提高统筹层次,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现比较规范完善的市级统筹,在全市逐步建立起统一的管理机构,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在统一机构的基础上,社会保险各险种实现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监管。
(四)对策措施
1.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一是从健全政策法规的高度,对以往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进行适当修订、规范,要在现有仅覆盖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的基础上,扩大到乡镇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等。同时,对“应保未保”的加大处罚力度。二是从体制改革高度,采取根本性执法保障措施。成立包括财政、劳动、工商、税务、司法、公安、工会、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参加的扩面工作联动办公室,共同抓好扩面工作。三是调整机制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工作要求。建立扩面责任制,执法联动制,加强监督机制,强化宣传机制,增强激励机制。四是社保经办机构切实搞好服务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管理重心下沉,服务位置前移,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2.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进一步做实个人账户;做好事业单位转企后的养老保险政策衔接;研究、探索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特别是研究出台乡镇企业、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妥善做好事业单位、城镇企业养老保险、个体自然人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乡镇企业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工作。严格各种类型提前退休的审批程序。积极推动企业年金的开展。逐步建立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为辅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3.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管理。完善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保证基金收缴和支付,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医疗保险覆盖计划。基本医疗保险要覆盖到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逐步将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实施范围。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用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建立对医疗机构、个人和社会保险机构即医、患、保三方的制约机制,加强医疗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管理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发展社区医疗服务,将社区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4.健全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按照省、市政府规定,将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及其职工、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都纳入覆盖范围。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增强基金承受能力。建立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适当挂钩的机制。根据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核定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待遇,以促进基金征缴和维护失业人员权益。
5.规范工伤保险制度。建立行业差别费率,制定费率浮动办法,完善奖惩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使工伤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并逐步覆盖到乡镇企业。完善工伤认定程序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帮助伤残职工恢复劳动能力,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
6.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基金管理,提高生育保险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
7.加快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保障工作的延伸和深化、细化。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加大对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投入,完善社保所、站的设施,配足工作人员,做好养老保险生存认定、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项工作,逐步建起市、县(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社区管理服务网络系统,确保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8.建立健全长效的、多元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各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增加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为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发挥税务征收优势,强化基金征缴工作。认真开展社会保险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缴费行为;落实基金征缴目标责任制,将其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同各项奖惩挂钩;采取切实措施,促使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尽快全额补缴,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保证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9.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在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统一的前提下,逐步构建由行政监督、内部审计和社会监督机构组成的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行政监督机构制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政策,并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行政监督,依法监管社会保险基金,查处基金管理运营中的违纪、违规案件;内部审计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发放等过程实施内部监控;社会监督机构依据独立、公正的原则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