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作为最基层的党委,执行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从严治党的决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预防和惩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方面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是我们最基本的责任。
在廉洁自律方面,镇党委成员认真遵守中央、省、市、县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深刻自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情况。没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业规定的行为,不为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权。牢固确立团结意识、协作意识和大局意识。班子成员之间能够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坚持民主决策,认真执行、维护民主集中制,做到发扬民主、集体讨论、会议决定,保证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制定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包片”抓党建工作,为11个村配备党建工作联络员,选派3名镇干部到村挂任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