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谱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
传达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精神
研究部署我市贯彻意见
4月1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意见。市委书记王正谱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纪凤国,正处级巡视专员刘燕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照中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塑魂育人抓根本,服务大局做“环境”,持之以恒,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果。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更宽广的视野深化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准确把握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辩证关系,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
会议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一要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要通过创建,让群众切切实实得到实惠,感受到生活的变化。二要牢牢抓住“跟着郭明义学雷锋”活动,特别是将未成年人教育与学雷锋、学郭明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三要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继续开展好“善行义举榜”、“好人榜”、“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
会议要求,要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合力,共同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全面提高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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