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广州市得心酒楼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一案,我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理,认定你单位欠薪逃匿,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穗越人社监改令字〔2021〕第28号)。你单位有以下行为:
未依法向罗晚章等所有劳动者支付并结清所拖欠的工资。
现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五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罗晚章等所有劳动者支付并结清所拖欠的工资。
请你单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和证明于指定期限满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5时前书面报我局209室。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我局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483号2楼209室
联系人:杨文勇、王建国 电话:020-83390181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