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改革再深化监督探头全覆盖
——2019年营口市纪委监委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综述
2019年,市纪委监委站在新的起点上,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派驻监督工作得到高质量发展。
制定工作规范,依规有序推动改革,确保改革“施工”不走样。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好《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138号)精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更加深化,促进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在综合全省其他各市的情况基础上,结合营口实际,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市级派驻改革。通过改革,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会战”,形成了由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对口联系部门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
整合监督力量,解决派驻机构弱而散,确保监督“探头”无死角。在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情况下,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方式、办公方式、机构名称、监督范围等都做出了调整。将派驻机构名称统一为中共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营口市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一至第十五纪检监察组,将派驻党群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由原来6家减少至3家,同时,将派驻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由原来的9家增加至12家;纳入派驻监督范围的市直单位由改革前的72家调整为74家,为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监督的探头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市本级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同时,对各县(市)区派驻机构改革也提出了指导意见,推动全市派驻机构改革同频共振。
履行监督职能,提升派驻监督实效,确保监督“前哨”更给力。目前,全市派驻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各派驻(出)机构聚焦主责主业,精耕派驻监督“责任田”,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监督作用得到逐步显现。2019年,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60件,立案46件,结案35件,给予处分20人,组织处理47人。
2020年,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促进“三项改革”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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