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召开201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合力推进反腐倡廉
3月9日上午,本县召开201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充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龙头”地位作用,以责任制为抓手,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县委常委、副县长马乐声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林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相关负责人通报本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并就2012年责任制分工安排作简要说明。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特别是2008年以来,由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带队检查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这项检查机制不断巩固和完善,成效明显。同时,本县利用“制度加科技”手段,大大提升预防腐败的实效,相继在行政审批、资源交易、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加科技”理念,建成“惠民资金监管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并开发建设“崇明县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系统”,实现对领导干部信息的动态监管,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2011年,本县把“4+3”专项治理工作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明确落实措施和推进时限。各部门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各尽其责,形成合力,使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推进,成效明显。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共分10个大类46个项目,已分解落实到25家牵头单位。今年在继续深化“4+3”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将着重构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巩固源头治理成果。
林杰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重要保证。全县上下要全面把握形势要求,深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务必不松懈不松劲,一以贯之地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一把手”带头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纪委书记主动抓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狠抓责任制落实工作,重点在任务分解、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努力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任务全面完成。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县农委、县教育局结合部门职责,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交流发言。各部委办局、县直属企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县委巡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