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B0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B-0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府办〔2019〕31号
赵华强代表:
您提出的B-045号“关于开展‘杨浦区十二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建设’专项工作”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区卫生领域信息化情况
通过我区区域卫生信息化一期、二期项目,目前区内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已经全面完成信息联网,并参照上海市健康信息网的数据采集接口要求,完成了市、区两级平台的互联对接,融入全市医疗健康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目前的区卫生信息平台,已经建立了155万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涵盖老百姓日常的就医用药、检验检查、住院、体检、慢性病随访管理等内容;通过“1+1+1”分级诊疗应用体系,社区家庭医生可以帮助签约居民预约全市医院的门诊,实现预约转诊。同时,借助区级平台建立的建立了以区域影像诊断、区域临检委托、远程心电诊断为核心的“三中心”应用服务,实现了社区医院与区属二级医院、市属三级医院的业务协同与联动。
建议中的内容主要涉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我区绝大多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院内信息系统为2013年底完成验收工作的区域卫生信息化(一期)项目统一建设,后续一直没有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应用整体水平不高,对基层医疗卫生的业务发展支撑后劲不足。主要体现在:应用系统功能得不到即时优化,系统与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性不足,院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两大业务体系之间的信息共享不足,特别是参照近两年上海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评审的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社区应用系统的服务功能和数据支撑能力都存在很大不足,也成为社区综合业务考核中的短板。
二、关于目前工作进展
为解决上述问题,区卫生健康委正在积极推进社区信息一体化改造工作。将参照上海市电子健康档案应用能力测评标准,按照五级测评要求,以评促建,明确目标:通过统一技术架构设计、统一的功能服务与数据标准,全面融合社区医院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的一体化应用支撑,统一实现与医保、医药、民政等外部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从而全面提升我区基层社区医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目前,区发展改革委已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将“杨浦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列入本区预研究项目计划中。同时考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已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建设项目”列入2019年本区区级建设财力项目储备库中。区卫生健康委正在抓紧开展现状摸排、技术论证、标准设计以及申报材料的组织编写工作。待方案成熟后,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将与区卫生健康委共同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从而有效解决我区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信息化方面存在的薄弱问题,全面提升我区信息化整体水平。
三、关于资金保障情况
2018年区财政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杨浦区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暂行办法》,明确基本建设项目应按照《杨浦区卫生计生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经充分论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并经区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公立医院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由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根据《杨浦区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我区电子政务相关项目的实施,应先报区电子政务联席会议,并根据项目预算金额,进行备案或审议。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沪财预[2017]65号)有关要求,“原则上无特殊需要不新设专项资金”,“促进杨浦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建设”项目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经批复同意立项建设后,区财政局将安排项目资金作保障,不单独设立专项资金。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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