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强化两意识建立两机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宝山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环保为民,强化两个“意识”、建立两个“机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
一是强化企业“规矩”意识。组织区域内重点大气污染排放工业企业的法人代表和环保负责人开展“两高”司法解释、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动企业主动公开排污信息;拓展环保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研究建立社会参与环保监督管理的新机制,强化企业“规矩”意识,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环保“红线”意识。深化“三监”联动,加大对大气污染排放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等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监管;针对区域扬尘污染特点,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渣土堆场、货物堆场、沙石料堆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对违法企业及其不规范行为坚决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实施行政处罚237.8万元,同比提高311%,督促严守环境保护“红线”。
三是建立绿色“考核”机制。围绕上海市下达宝山区的50项清洁空气行动任务,制定了《宝山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涉及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活六大领域。同步建立计划的考核督促机制,公布考核评估结果,并作为对街镇工业园区和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建立污染“应急”机制。制定《宝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全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确保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切实减轻由空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