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防台防汛等应急机构及人员组成的通知
索取号:JC2300000-2021-085发布机构:区绿化市容局标题:关于调整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防台防汛等应急机构及人员组成的通知文号:静绿容〔2021〕112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成文日期:2021-12-28发布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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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10:29:20.0
2022-12-31 10:29:20.0
关于调整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防台防汛等应急机构及人员组成的通知
局各机关科室、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绿化市容安全生产等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指示精神、决策部署,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经区绿化市容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防台防汛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其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王月庆 党组书记、局 长
常务副主任:占泉水 副局长
副 主 任:周凤洁 工会主任
宫明军 副局长、区绿化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徐 迪 办公室主任
季敏杰 综合管理科科长
梁筱洁 建设发展科科长
周 剑 绿化管理科科长
林嘉华 市容管理科科长
徐 辉 景观管理科科长
曹 倩 环卫管理科科长
孔伟 区绿化管理中心书记
陈燕芳 综合管理中心主任
夏志明 景观管理所所长
陆敏超 废弃物管理所所长
局应急机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综合管理科具体负责。
今后,机构组成人员因工作调整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由继任者自然替补。
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绿化市容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台防汛等安全形势,对重点隐患加强排摸、研究对策。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台防汛等工作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议;
3、召开本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台防汛等工作会议;
4、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在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事故、突发公共事件时,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5、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台防汛等大检查活动;
6、对局属单位、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台防汛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