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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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关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批复文件全文链接1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10环审〔2019〕第0236号2019年9月30日见***2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迪西埃(佛山)热能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10环审〔2019〕第0223号2019年10月8日见***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有德五金有限公司杏坛灯饰分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10环审〔2019〕第0234号2019年10月8日见***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堃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10环审〔2019〕第0241号2019年10月8日见***5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杏然木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10环审〔2019〕第0228号2019年10月8日见***6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徐氏泰鑫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开槽平垫3吨、五金配件29佛环0310环审〔2019〕第0126号2019年10月8日见***7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众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10环审〔2019〕第0250号2019年10月8日见***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环评批复.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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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3:56: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