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草坪区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
尊敬的家长:
现将尖草坪区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继续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区教育局和学校自2021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稳妥推进的原则,探索在坚持划片入学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由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优先录取。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入学条件
(一)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本区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 12 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三、入学登记
2023 年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3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适龄儿童父母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APP 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 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 http://jyj.taiyuan.gov.cn, 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四、公办小学入学
(一)本区“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房一致”适龄儿童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实行学区对口入学,各小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范围,对“户房一致”适龄儿童经过“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信息比对,正确无误的直接录取。
(二)本市“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房分离”的适龄儿童,可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直接入学。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与入学信息登记比对一致的,对口学区小学校直接录取;小产权房凭购房合同等相关有效证件,在对口学区小学未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严格资料审核,分步接收入学。
(三)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无房户在集体户口所在片区的学区小学有空余学位时,由学区小学直接接收入学;没有空余学位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有房户执行“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跨县域集体户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区教育局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结合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分步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全覆盖。全区公办小学只要有空余学位,按照报名条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均可接收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汇丰、迎新街、柴村和南寨片区的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小学入学登记情况,如片区内小学登记人数不超计划全部接收入学;超计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阳曲县、娄烦县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儿童入学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经济困难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六)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将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五、民办小学入学
(一)民办小学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民办小学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我的太原”APP、“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摇号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1.尖草坪区2023年各小学招生计划.xls
2.尖草坪区2023年小学入学学区划分.docx
3.尖草坪区2023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4.尖草坪区2023年小学入学咨询电话.xls
太原市尖草坪区教育局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