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规范行政执法是高质量法律实施的关键,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财政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
近年来,市财政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连续三年获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财政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等经常性工作,2022年为15名执法人员全面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2023年组织13名工作人员(含经开区财政局)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告知制度,严守法定时限和步骤,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对重大行政处罚按程序组织听证,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完善行政基准制度。研究制定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根据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要素,合理设置细化和量化的幅度,确保过罚相当,避免畸轻畸重,最大程度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
关联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