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健全三大体系持续提升渠江流域水环境质量
组织体系。将渠江流域内1100余条河流、823座水库、1个天然湿地纳入河长制范围。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665名,巡河员、护河员、河湖保洁员3520名。以流域、河段或独立水域为单元,划定河长、巡河员、护河员、保洁员的责任范围,建立河长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水域河长无缝衔接、网格化管理。
制度体系。出台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运行规则、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市总河长令制发工作办法等19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明责、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河。全面细化渠江流域87条市、县河流“问题、目标、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完成175个“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实行年度市、县河流“问题、目标、任务、责任‘四张清单’”管理。
治理体系。各级河长始终围绕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六大任务,常态化履行巡河职责,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巡河达19万次、解决重难点问题600个。与达州、南充、广元、汉中4市,以及周边的万源等25个县(市、区)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渠江流域同步管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