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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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27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东政办发〔2022〕5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东港开管发〔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4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8019755
邮 箱:dygkfqrszx@dy.shandong.cn
***:2023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4月份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明细表.xlsx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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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7:30: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