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民兵期待您的加入
秀峰民兵,期待您的加入!
2021-04-13 11:04:00 来源: 秀峰发布
秀峰区2021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加强全区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打牢遂行应急应战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规定,秀峰区人武部倡议,号召辖区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一、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民兵是***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实现祖国统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民兵组织分为基干民兵组织和普通民兵组织,基干民兵是民兵组织的骨干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主动增强国防观念,积极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年龄条件
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正常参加军事活动和训练执勤等任务。
4.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警卫、侦察、防暴、消防、抗洪、网络、修理、气象、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无人机、专业救援等)、户籍在本地或在本地长期工作生活的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统一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参加民兵组织。
三、民兵的基本义务
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忠实履行国防义务,服从军事机关和民兵组织的领导管理,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刻苦训练,按要求参加政府和军事机关组织的集合点验、军事训练、演练演习等活动,随时响应国家号召,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维护稳定、动员支前等任务。
四、民兵权利和待遇
1.免费参加体检
基干民兵每年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参加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检查。
2.发放训练补助
基干民兵参加军事训练期间发放训练补助,免费保障食宿,同时依法正常享受原工作单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执勤补助。
3.优抚优待保障
在全区范围内倡导民兵优先待遇,民兵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民兵参战支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抚优待。
五、个人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到经常工作居住地的街道武装部或秀峰区人民武装部现场报名,单位已经编有民兵组织的,可通过所在单位统一报名,编兵单位人员由人民武装部、街道武装部统一组织。
秀峰区民兵工作联系电话:0773-2138900或186****5701
秀峰街道人民武装部:150****6661(孙部长)
丽君街道人民武装部:180****9098(贺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