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做到五个结合
旺苍县在抓“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工作中,切实做到了五个结合,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与创“省级文明县城”相结合,我县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同时,也把宗教场所的和谐创建一并纳入其中,把它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安排同部署,制定了场所文明公约,有效提升文明素质,引导他们能够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二是把把创建“和谐宗教场所”同清洁城乡活动相结合。在城乡风貌塑造中,我县把白水寺、尚武归缘寺、嘉川兴隆寺、东河南风寺进行了风貌改造,统一寺庙打造风格,投资70万元,提升了场所的独特风貌和对外形象;三是把创建“和谐宗教场所”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相结合。我们召开场所负责人培训会议3次,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参训人数达到100余人;四是把创建“和谐宗教场所”同建立场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相结合。为进一步搞好创建工作,我们指导各场所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定期地对场所的安全、维稳工作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解和处理,把矛盾纠纷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很好地维护了场所的稳定和安全;五是把创建“和谐宗教场所”同创建“文明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相结合。在和谐宗教场所的创建的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创建文明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的活动,并要求各场所把创建的标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财务公开等进行公示公开,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并把公示公开的情况作为表彰奖励的依据。
(旺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