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发改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东兴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广西实施分工方案》转发各镇、市各有关单位,要求各镇、市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对照《分工方案》,认真梳理各自领域的审批事项和审批范围,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把好政策关,做好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衔接工作;做好宣传解读,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级行政机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了解,熟悉清单事项措施,正确理解使用清单;持续***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不断丰富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一是简化审批程序。积极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7 号)《中共东兴市委员会办公室 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兴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分工方案的通知》(办发〔2018〕2号)的精神,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列入***及相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包括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的审批类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为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简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总投资 400 万元及以下的审批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二是缩短审批时限。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东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引导图事项清单审批流程图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东工改发〔2019〕1号)精神,项目建议书、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时限分别压缩为3个工作日、13个工作日、13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均含委托评估时限10个工作日),企业项目备案实行网上备案、审核时限压缩到0.5个工作日(低风险项目审核时限1个自然日)。三是精简审批材料。积极贯彻落实《东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引导图事项清单审批流程图和申请材料清单》,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其中企业项目备案实行网上备案、不需要申请材料。
2.继续推进承诺审批、简易办、同城通办、跨区办等工作。一是编制我局承诺审批事项目录、全区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二是积极配合市政务办编制完成《东兴市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基础集成套餐目录》(第一批)《东兴市“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套餐本地化目录》,进一步推进了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工作。
(三)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汇总、整理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并通过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2.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贯彻落实自治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严格执行发展改革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二、主要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的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政府执行力。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各项程序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2021年1月14日